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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桃浦智创城公司协议受让真如副中心发展公司持有的上海临港桃浦智创城公司 22.5%股权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00234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公开属性: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6日
发文字号:
普国资委〔2019〕32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协议受让上海临港桃浦智创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请示》(桃浦智创城[2019]12号)已收悉。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 第32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非公开协议受让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临港桃浦智创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2.5%股权(出资额为3.015亿元)。
二、同意上述国有股权以上海临港桃浦智创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依据,受让价格为人民币3.015亿元。
三、请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股权协议受让。
四、受让后,请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账务调整等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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