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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追加2021年基本经费的函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90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公开属性: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02日
发文字号:
普环〔2021〕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普陀区财政局:
因政策调整原因,区生态环境局原《普陀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追加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的函》(普环〔2021〕12号)文件作废,经重新测算,因政策性增资、新进人员等因素,2021年还需追加基本经费如下:
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事业2021年人员政策性增资:3184085元
二、新进人员追加工资:1237935元
1.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追加人员经费655144元;
2.区环境监测站追加582791元。
以上各项合计追加442202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贰万贰仟零贰拾元整,请予支持为盼。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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