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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普陀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区委宣传部、区编办、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管委、区环保局、区规土局、区卫计委、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投促办、区税务局、区机管局、区合作交流办、各街道、镇:
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普府2018第[42]号文),本区将在2018年与全市同步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为了加强对本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普陀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镇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同时,我局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初步拟定了《普陀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职责分工》)。
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委派1名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指定1名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并将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的修改意见于2018年5月18日前反馈区统计局。我局汇总后即报请区政府批准。
联系部门: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联 系 人:孟 晨
联系电话:52564588*3428
传 真:52800475
邮 箱:mengc@shpt.gov.cn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1410室
附件1:普陀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
附件2:普陀区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修改意见回执
上海市普陀区统计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