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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区2个社区被命名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102428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发文字号:
普应急〔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各街镇:
2020年,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国减发〔2020〕2号),我们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在街镇创建申报、区级初审、专家考评、市级核查的基础上,按照《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本市35个社区被命名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通知》(沪灾防委办〔2021〕5号)、《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本市被命名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灾示范社区的35个社区予以奖励的通知》(沪应急减灾〔2021〕23号),本区甘泉路街道合阳社区、桃浦镇迎春苑社区被命名为2020年度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分别予以3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统一划拨至各街镇,再由街镇拨至相关居村。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社区综合减灾工作的资金补助。各社区要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按要求合理合规使用奖励资金,要加强资金管理,细化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并在每年报送的年度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报告中汇报奖励资金使用情况。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新命名的示范社区要以命名授牌为新起点,加强日常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效,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推动社区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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