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编委:
普陀区文化产业开发中心是1996年由区编委批准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近年来,随着文化事业的快速发展,其原有职能已无法适应文化事业的发展,现申请将普陀区文化产业开发中心更名为普陀区文化事业服务中心。
更名后的普陀区文化事业服务申心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区文化事业发展的调研,论证和规划;为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为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提供人员安置保障等。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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