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印发《关于2026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6年07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2026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关于2026年普陀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为满足本市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现就做好2026年本区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
2026年,本区无偿献血总任务数12960单位,其中团体无偿献血8940单位,个人无偿献血4020单位(每单位200毫升)。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意识,健全无偿献血动员工作体系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是城市文明的象征,也是健康上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献血条例》,完善“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融合无偿献血宣传与城市文明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主动参与,构筑血液安全保障屏障。
(二)多方协同,聚力推动无偿献血高质量发展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有效联动,形成合力。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加强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的统筹协调,将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等相结合,进一步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在彰显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要加强相关财力和人力资源的政策支持;区规划资源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要保障街头献血点的设置,支持在重点商圈、景区等符合条件的区域设置无偿献血点,支持献血点位的宣传活动;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全区无偿献血工作。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等有关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三)锚定目标,全面提升血液募集工作效能
坚持依托具有本市特色的“团体无偿献血和个人献血相结合”双轨制无偿献血模式并不断予以优化,促进全区无偿献血工作体系一体化发展,提升本区血液募集能力。
巩固团体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8940单位的募集目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镇)等应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的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辖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街道(镇)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无偿献血者。
加强街头个人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4020单位的募集目标。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注重无偿献血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普及。完善激励关爱长效机制,聚焦优化献血服务、保障献血者合法权益,引导群众长期、定期参与无偿献血。
(四)严守底线,筑牢血液安全坚固防线
区卫生健康委和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要牢固树立血液安全底线思维,严格参照执行《临床用血技术规范(2025年版)》,持续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要加大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力度,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打击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