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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储备管理和预安排办法》(草案)解读
2026年09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储备管理和预安排办法》修订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规范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投资的统筹平衡,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普府规范〔2024〕X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储备管理和预安排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用区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
区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且由区级财政资金平衡的项目,纳入区级政府投资管理。中央财政性资金或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补助或贴息的项目,按照国家、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储备项目申报是怎么管理的?
储备库实行集中申报,动态更新。
每年四季度,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区政府确定的中长期规划和专项发展建设规划,申报储备项目。
经区委、区政府明确的有紧迫需求的建设项目,可随时申报项目储备库。
四、项目预安排是怎么管理的?
每年第四季度,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前期研究深度、项目推进计划和资金需求计划申报下一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区重大办根据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投资计划和下一年度区财政收支状况预期,研究提出下一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安排建议计划。
五、《储备管理和预安排办法》解释权在谁?
《储备管理和预安排办法》由区发改委负责解释。
六、《储备管理和预安排办法》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储备管理和预安排办法》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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