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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草案)政策解读
2026年09月10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管理办法》修订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沪府规〔2026〕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政府投资实际情况,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用区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
区级政府投资机构投资,且由区级财政资金平衡的项目,纳入区级政府投资管理。中央财政性资金或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补助或贴息的项目,按照国家、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审批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审批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按照审批权限应由国家、市相关部门审批的项目,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法人)单位的责任是什么?
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根据项目批复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要严格依法合规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向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报告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资金使用等情况。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可对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法人)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五、《管理办法》解释权在谁?
《管理办法》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发改委承担。
六、《管理办法》有效期到什么时候?
《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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