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普陀区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2024年12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为什么制定《普陀区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导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沪府办发〔2021〕10号)和《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沪府规〔2021〕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普陀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加快产业集聚,推动产业创新,着力打造“苏河芯湾”,成为上海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芯”名片、长三角集成电路产业创新“芯”高地,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普陀区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实施意见》的依据在哪里?

制定依据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上海市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沪府规〔2021〕18号)等相关文件。

三、《普陀区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实施意见》适用扶持对象有哪些?

本意见适用于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发展导向的企业和机构。

四、《普陀区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实施意见》扶持内容有哪些?

本实施意见的扶持内容包括产业聚集培育、产业创新发展、产业生态打造三大领域。

五、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汽车芯片、人工智能芯片、嵌入式CPU、高算力芯片、其他高端芯片、EDA设计工具、高端电子元器件及印制电路板、智能模组、智能终端等重点技术领域的企业可享受什么资助?

对新引进的集成电路企业,主营业务属于汽车芯片、人工智能芯片、嵌入式CPU、高算力芯片、其他高端芯片、EDA设计工具、高端电子元器件及印制电路板、智能模组、智能终端等重点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经认定,可根据企业实际投入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分三年拨付。

六、对新落户本区重点园区的优质企业可享受什么资助?

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领域企业,租赁办公场地自用的,经认定,可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年限不超过三年。对新引进或新设立的相关领域企业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新购房款实际发生金额的2%以内比例,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分三年拨付。租房和购房资助不重复享受。

七、对初创集成电路企业可获得什么支持?

对成立五年以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成功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并在一年内提出申请的,可按投资金额最高的单个专业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股权投资资金的1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本条款专项用于初创期优质企业扶持。

八、《普陀区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的实施意见》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企业或机构自主开展或联合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科研平台、院所高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实施产业化项目,经认定,可按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30%以内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九、对虚假申报、骗取扶持资金的企业或机构有哪些处理方式?

实行产业专项资金全过程信用管理。申请本政策扶持的企业或机构,将接受信用审查,过去三年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企业或机构在享受扶持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经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市、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扶持对象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一切资金拨付并追缴已拨付资金,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如何获取申报方面的信息?

关注普陀区科委编制的当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了解具体的项目申报信息。具体途径:一方面,可以关注区投促办、各重点地区投资促进分中心发布的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关注普陀科技网站、“普陀科技”微信公众号。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