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社区基金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16年04月0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1、管理办法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和《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社区基金会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沪民社基〔2015〕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普陀区社区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
2、什么是社区基金会?
答:管理办法所称社区基金会,是指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登记,利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为本社区公益慈善事业提供资金资助或从事本社区慈善公益服务的非营利性法人。
3、社区基金会设立的原则是什么?
答:社区基金会应坚持立足社区、服务社区民生,谋求社区公共福利和社区效益最大化;坚持以人为本,整合社会多方力量,积极推动多元主体参与社区自治共治;坚持恪守公益原则,公开透明、依法规范,集聚更多社会公益资源,聚焦社区治理创新。
4、社区基金会从事公益活动业务范围有哪些?
答:(一)为社区内的贫困家庭、受灾居民、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慈善救助、综合帮扶等社区救助服务;
(二)资助有利于改善社区治安、邻里关系、环境、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的公益项目;
(三)资助和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四)改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五)资助和发展社区志愿服务;
(六)其他促进社区发展的公共事业。
5、对担任社区基金会负责人有什么限制?
答:现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社区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基金会法定代表人。
6、社区基金会如何规范运作?
答:社区基金会应当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社区基金会运作实行项目化管理,每项筹资、资助、服务、救助工作均须制定具体的项目方案,提出明晰的目标、周期、成本、成效、评估、配套资源等,报理事会审定后开展工作。
7、社区基金会项目承接主体有什么条件?
答:社区基金会项目承接主体应具备一定资质。其中社会组织主体获得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3A(含3A)以上的可优先承接项目。
8、如何确保社区基金会信息公开?
答:社区基金会的信息公开按照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上海市基金会信息公布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理事会会议纪要、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重要信息应在社区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捐赠人和受益人及其他社区居民代表有权监督和查阅基金会相关账目。
9、社区基金会是否可以设立冠名基金?
答:可以,辖区企业、个人、家庭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社区公共需求和捐赠意愿在社区基金会设立冠名基金,由社区基金会提供资金管理和项目服务,设立金额不少于5万元,冠名基金连续3年低于5万元应取消冠名,按捐赠人意愿变更用途或转为目的近似的定向捐赠资金。
10、社区基金会捐赠票据和免税资格认定到那些部门办理?
答:社区基金会申领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到区财政部门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到区税务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