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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打造“中华武数”科创综合法务区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4年11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问:《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1、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挥城市功能优势 做强律师事务所品牌 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023〕32号);

         2、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21〕7号);

         3、关于印发《普陀区加快推动“才聚普陀” 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普人社规范〔2021〕3号)等。

二、问:《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意见适用于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信用记录良好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包括:(一)国内律师事务所及分所、外国及港澳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公证、司法鉴定、商事调解、商事仲裁等法律服务组织或机构;(二)法律科技公司、法律媒体等法律服务新业态;(三)其它符合科创综合法务区建设要求的组织或机构。

三、问:《实施意见》新增了哪些对法律服务机构的扶持方式?

答:在原有《普陀区加快发展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新增普陀区“中华武数”法务区楼宇租金补贴政策;新增涉外项目的扶持政策;新增律师境内外培训、取得境内外学历和境外法律职业资格证以及国际任职等方面的的政策扶持。

四、问:《实施意见》对“中华武数”法务区楼宇租金补贴方式主要是什么?

答: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入驻法务区楼宇。对入驻法务区楼宇的法律服务机构,经认定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租金补贴。

五、问:《实施意见》对涉外项目的扶持政策主要是什么?

答:对涉外业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经认定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六、问:《实施意见》对律师境内外培训、取得境内外学历和境外法律职业资格证以及国际任职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方式主要是什么?

答:对参加境内外非学历法律理论、实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法律服务人才,给予50%的培训费用补贴,其中境内培训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境外培训每人每年不超过15万元;对取得境外学历或境外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法律服务人才给予50%的学费支持,每人每年不超过25万元;对参与国际组织合作或到有关国际组织交流、任职的法律服务人才,经认定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问:《实施意见》何时施行?

答: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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