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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沪(普)征地房补告[2012]第1号]
2012年10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沪普征地房补告[2012]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0]649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示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四至范围和面积:
四至范围为南至苏州河、北至同普路、东至老真北路(一期除外)、西至规划真光路(包括陆家厍、北徐家宅全部);征收土地面积为236298.6平方米。
二、征地范围内房屋补偿方案:
(一)居住房屋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2、产权调换。
(二)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货币补偿或产权房调换的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
(三)普陀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征地范围“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450元(人民币,下同)。
(四)普陀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本征地范围“价格补贴”为:(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30%。
(五)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坐落及价格:
1、期房:普陀区真北路402地块,价格每平方米5000~5500元(一房一价)。
2、期房:青浦区华新镇凤徐路85弄徐泾北村新丰公寓,价格每平方米9215~9265元(一房一价)。
3、期房:普陀区李子园武威东路821弄,价格每平方米11300~12050元(一房一价)。
4、现房:宝山区顾村镇菊泉街1281弄上海馨佳园,价格每平方米8935~9285元(一房一价)。
(六)签订房屋补偿协议的期限:
自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批准之日起60日为签约期限。
(七)共同举办企业非居住房屋补偿金额计算办法:
1、房屋补偿金额=房屋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其他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计算的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八)其他房屋及设施的补偿:
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非居住房屋(除共同举办企业)以及其他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本基地房屋补偿实施办法另行告知。
三、被征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12年11月6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四、被征地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人、房屋所有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12年10月12日前按征地听证有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送达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放弃听证。
五、《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普陀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荣全、庄剑明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519室
联系电话:52564588*7519 监督电话:52816847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