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印发《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401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发文字号:
普财〔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新机制,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分享:
我要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