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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8号)、《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沪财资〔2023〕17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普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普陀区财政局

2024年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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