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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2095号,邮编200333,电话:52761777)。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区城管执法局截至到2022年底累计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4条,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数87条,并按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0件,已全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指定栏目下公开。

2、依申请公开方面

全年新收依申请公开信息数量5件,结转上年度数量1件;其中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信息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信息0件。

重新梳理历年依申请公开公文类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公文2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在起草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切实落实好公文归档移交工作,全面梳理历年公开文件,确保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综合利用传统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媒体平台。打造7.15城管开放日品牌,主场活动采用“上海普陀”和“上海普陀城管”微信视频号在线直播的形式呈现。除了主场直播外,部分街镇城管中队结合属地实际情况、防疫要求,开展线下营业”。通过现场宣讲、法制宣传、特色展示以及群众体验等形式,便于市民群众“零距离”了解城管执法,“全方位”体验城管服务。

5、监督保障方面

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主要领导李东风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吴刚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报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积极参加市局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组织区局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全员政务公开意识和水平。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全流程,制定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做好相关案件的法律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2022年存在问题:市民群众想要获取的信息内容和实际主动公开的内容上有差距。平时以自身宣传告知的较多,主要是以各类媒体宣传,线上线下政务公开等传统方式为主,但互动类的相对较少,主动邀请市民参与的不多,市民群众实际想要知晓、解决问题的平台相对较少。

2、2021年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普陀城管在2022年,不断探索利用新媒体形式,与“斗鱼”直播平台携手,向全网实时直播最真实的城管执法工作情况,创新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成立城管工作室。城管社区工作室是城管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普陀已实现了城管社区工作室向居民区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普陀城管的“执法普法”服务正在向办公楼宇延伸,截至目前区内已有“全市50佳城管社区工作室”6个,其中就有一家位于商务园区内。与此同时,普陀城管还坚持深耕法治厚土,创新“市民监督员随车执法”等多项工作机制,厚植法治理念,打造市民群众参与性强、获得感高的“沉浸式执法体验”,力求通过将城管进社区的“显性建设”与“隐性渗透”相互作用,实现城管普法与基层治理的相得益彰。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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