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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截至2020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2020年度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017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财政预算、旧区改造、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房产交易、“两会”意见和提案等各领域。

2、本局严格落实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提高公文类信息的主动公开率。本年度共制发公文102件,其中主动公开公文88件,依申请公开公文6件,主动公开率为86.27%。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目录均已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3、本局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条例》和新修订《规定》及时更新了《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好发挥指南的引导功能。本年度还梳理、修改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为后期标准目录推出、发布做好基础性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2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64.3%涉及房屋征收拆迁类信息,19.5%涉及住宅修缮,8.5%涉及物业管理,其余7.7%涉及房地产销售等其他信息。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0件(其中上年结转3件),全部申请均在20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结转下年度办理申请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本局专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为局主要领导,副组长为分管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局政务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科室及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管理。本局主要负责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职能分工明确。本年度根据新《条例》和《规定》重新修订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暂行规程》。根据工作规程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主动公开信息更新责任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标准,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局积极加强“上海普陀”、”普陀房管”政府网站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客户端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主渠道作用,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明确网站信息更新周期、要求和工作时限,建立完善了从信息产生到公开的一整套有效运作和监督考核机制。本局还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移动新媒体客户端,以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解读社会公众关切的房管民生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年度本局积极推进落实《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推进“五公开”情况、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解读回应参与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特色工作等各项工作开展良好。结合第三方社会评议情况,本局2020年度普陀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0

15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0

83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5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292126268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9

2

 0

0 

 0

2

2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4 

 1

 0

0 

 0

 1

8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6

 0

 0

 0

 0

1

8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9

0 

0 

0 

0 

0 

1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0 

1

0 

 0

0 

0 

1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226

 2

0

 0

 0

2

2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1

 0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我局将进一步优化制度和措施,积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一)改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我局将进一步改革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机制,增加法律顾问审核环节,实行业务分管领导和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双重审批签发机制。开展全局业务领域内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提升整体信息公开审查处理水平。

(二)丰富政策措施的解读形式。我局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渠道,以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多样化的形式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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