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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0年01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一、总体情况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5件,主动公开率为80%。在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我委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密切配合,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19年,认真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学习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及时更新调整《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6.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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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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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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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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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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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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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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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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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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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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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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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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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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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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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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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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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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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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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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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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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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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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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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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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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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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如何提高主动公开信息服务社会的作用,需要进一步探索;如何增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效果,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思考。下一步我委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不断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