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2023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区发改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抓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度,我委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要求,主动公开公文152件,主动公开率96.2%。

2.对历年“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复查,将4件依申请公开文件转化为主动公开。

3.规范做好决策公开,将我委本年度3项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制定全过程信息在门户网站专栏主动公开,并邀请决策事项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审议。

4.抓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本年度我委共主办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会办7件,全部按期办结并在网上将答复内容全文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新收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共计1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1件,2022年答复总数为13件,结转2023年继续办理件1件。其中予以公开4件,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结果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工作,用好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及时更新政策文本进行公文备案,向区档案局移交公文,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重点领域的政务文件。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将新出台的重点公开内容(指南、制度、年报等)推送至网站醒目位置,方便公众及时获取。由专人实施动态维护,定期检查网站公开情况,第一时间更新相关内容。

管理完善“信用普陀”网站,实时更新网页内容,及时公布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披露公示力度。同时,在设置信用动态、典型案例等规定栏目的基础上,结合普陀特色,增加了信用社区、信用产业两个栏目,围绕商圈、社区和园区的信用建设,反映上海市信用产业及基地落户我区的发展动态。做好线上对外宣传服务窗口,营造了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牵头抓总,部署相关工作。办公室与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参加区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1

(七)总计

13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委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在政策解读、公开形式方面有待优化。

(二)改进情况

针对2021年度我委信息公开率有待提升的问题,2022年,我委认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主动研判公文公开属性,加大了依申请公开与不予公开转主动公开的转换力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比上一年有了显著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1.推进经济恢复重振信息公开情况

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制定发布《普陀区关于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的工作方案》《普陀区全力抗击疫情助企纾困的十二条措施》《普陀区以“靠普”行动加快经济社会恢复的十条政策措施》《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普陀区助行业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等一揽子政策,收录汇编24篇政策及实施细则,形成《普陀区“助企纾困”系列政策汇总》,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图解,加强复工复产企业服务保障力度,推动政策落细落实,稳住企业基本盘。

2.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

科学编制年度计划,深化优化经济运行分析。形成并公开《关于普陀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普陀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2023年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向社会通报本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指引。

3.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发布《普陀区推进“人靠谱(普)、事办妥(陀)”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2年)》及政策图解,不断跟踪评估普陀区优化营商环境5.0版落实情况,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复元气、增活力,切实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4.产业政策信息公开情况

组织研究提出本区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拟订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和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3+5+X”产业政策体系(2022版)更新,制作政策汇编和实施细则汇编。牵头编制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上海市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和实施。

5.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持续发力保供稳价,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汇总上报生活物资保障情况,聚焦民生,疫情,制定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2022年共发布普陀区食品价格监测季报3期、月报9期。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