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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与决策部署,聚焦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质增效,严格落实《条例》及本市相关实施规定,着力构建阳光透明的政务运行机制,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我局共制发公文581件,主动公开公文538件,主动公开率92.6%。在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设立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等栏目。“重点工作”中重点并及时公开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资源验收”“一书两证调整”“征地”“地名审批等栏目。结合行政审批的公示环节,除了在现场公示外,还在局官网同步公示,同时公示了行政处罚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5年新收受理依申请公开件共计461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45件,2025年答复量为481件,结转下一年继续办理件25件,其中予以公开16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我局严格恪守政务公开归档管理相关规定,持续规范主动公开公文移交备案流程:每月10日前按时向区档案馆移交上月形成的主动公开公文,并同步在政务公开网站完成备案归档,确保公文管理全程可溯、规范有序。同时,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全流程个人隐私保护,建立公开前隐私排查机制,坚持“依法公开与隐私保护相统一” 原则,在推进信息公开的同时,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精准把控公开边界,坚决杜绝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发生,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个人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严格恪守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高效推进网站留言答复工作,确保回应及时、处置到位;同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全流程维护,持续优化 “一网通办” 平台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办事指南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动态更新与日常巡检,切实保障公开信息准确规范、办事指引清晰有效。

(五)监督保障

一方面,我局扎实做好局内各科室政务公开事项的统筹衔接,聚焦公文公开、项目公示公告等重点工作,坚持及时规范、精准高效的原则,确保各项公开任务有序推进、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积极投身政务公开相关培训与研讨活动,包括区府办政务公开部门组织的联络员培训会议、意见征询会议,以及市规划资源局举办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会、依申请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等,通过系统参训与深度研讨,有效积累了工作经验、提升了业务能力,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8

38

0

0

0

5

4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0

0

0

4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5

11

0

0

0

1

16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8

15

0

0

0

0

1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0

1

0

0

0

0

1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8

0

0

0

0

2

1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8

6

0

0

0

2

76

(七)总计

443

33

0

0

0

5

4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5

0

0

0

0

2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2

4

0

1

37

2

0

0

0

2

6

0

0

0

6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经自查发现两方面优化空间:一是依申请公开事实认定精准度、分类处置规范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少数已公开发文的文本内容中,存在个别错别字及表述疏漏问题,虽未影响核心信息传递,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与严谨性。

(二)改进情况

一方面,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全过程留痕管理,加强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工作人员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另一方面,在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的指导支持下,持续深化 “三审三校” 审核机制,通过 “人工校对 + 技术筛查” 双重手段,加强信息发布前的错漏排查与发布后的动态监控,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工作要点情况

1.核对并完善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复核校准与优化完善工作,聚焦《上海市普陀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任务,围绕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核心要素,开展系统性梳理核验,切实保障目录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合规性。目前,该目录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公示发布工作。

2.认真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

为深化政务公开、增进政民互动,我局协同下属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开展 “政府开放月” 专场活动,围绕 “靠谱办妥登记事、周到服务暖人心” 主题,邀请10位房地产领域公众代表走进中心,零距离体验不动产登记服务,以实际行动畅通政民沟通渠道,切实解决政务服务中的难点问题,深入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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