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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02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组成部门(未包含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电话:02152564588转2597,电子邮箱:xxgk@ptq.s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普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同时积极对标《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9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创造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坚持以提升公开质量为主线,抓好“五公开”
(1)加强决策公开。制定了《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规定》和《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等三项规范性文件,并公布了2019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年共有14件重大决策事项的起草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了决策草案和起草说明(包括背景介绍、制定依据、起草过程),并通过网络征集方式开展民意征询,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同时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予以反馈。
(2)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在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重新开展了权责清单梳理工作,重点修订了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将涉及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统一公开,并重点围绕“双减半”工作精简承诺办结时限和审批提交材料,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为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落实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及时将区政府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实事项目推进及完成情况等向社会主动公开;各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项目执法全环节信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同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双随机、一公开”栏目,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重点部门及时公布检查方案、处置结果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开。继续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2019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主合办件2件,会办件2件)、市政协提案2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件);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79件、区政协提案87件, 所有办理结果均集中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
2、坚持以满足公众需求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公开
(1)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方面:制定了《普陀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制度方式健全完善了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协作机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专题,对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的全过程信息进行集中统一公开并实现数据同步更新。
(2)在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方面: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各公开栏目进行集中清理和调整,对部门子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指导,督促各部门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分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务事项进行新一轮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形成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开事项清单,实现了各领域、各环节信息的全面公开。
(3)在财政和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推动区级预算部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全区各部门和单位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发布工作。制定了《关于推进普陀区区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区管企业要结合本企业性质和所处行业特点,全面梳理制定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和要求。
3、坚持以创新公开方式为宗旨,增强政民互动实效
深入推进“政府开放日”举措。继2018年举办全市首个区级“政府开放日”后,2019年区政府共举办了四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其中,2019年7月2日首次邀请了10位市民代表、1位人大代表、1位政协委员、2位专家和2位媒体记者共同列席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对相关议题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自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施行以来,我区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将宣传贯彻落实新规定新要求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同时,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及监督职责。要求各部门、各街镇对照新《条例》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一各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答复的模板,确保答复程序内容的准确、规范;结合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工作制度的各项标准规范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相关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一致。
2019年度,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28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39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21件,另有10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438件,占52.21%;不予公开21件,占2.5%;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209件,占24.91%;不予处理18件,占2.15%;其他处理153件,占18.24%。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26件,诉讼33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1、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2019年普陀区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新一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原“普陀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进行集中修订和调整,最终编制形成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51个,形成标准规范148个(其中:国家标准45个、行业标准2个、地方标准4个、普陀标准97个)。
2、通过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数字化管理。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通过平台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考核数据填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通过规范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建设、安全保障等,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五公开”的重要渠道,与“一网通办”总门户联合打造为最权威、最便捷的政务综合平台。
2、探索公开方式的多样化。着力打造“上海普陀”APP2.0版,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与APP进行数据同源化设置,实现信息公开的统一格式、统一监控、统一管理和数据共享,努力使“上海普陀”APP成为群众获取信息的“掌中宝”和出行办事的“指南针”。积极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12345市民热线服务、政府公报以及辖区内各政务服务窗口等作为政务公开的有效渠道,有效发挥区融媒体中心、区网格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协同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印发了《2019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目标和工作任务。每季度聘请第三方对各部门公开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和评估,并将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成绩的重要参考指标。聘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开展年度评估,督促各部门及时落实公开任务。7月底至8月初,区府办联合区保密局、区档案局分别到教育、审计、应急、文旅、体育、甘泉街道、长征镇等单位开展年中评估实地检查,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在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此外,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及时向区政府常务会汇报考核结果。
2、积极做好专项业务培训。全年共举办三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通过案例、政策等专业化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的公开意识和水平,培训范围覆盖到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街镇的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4 |
24 |
8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25 |
160 |
9036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3 |
13 |
12473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97 |
-16 |
4391 |
行政强制 |
45 |
31 |
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87 |
157313488.4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01 |
19 |
0 |
4 |
4 |
0 |
82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87 |
13 |
0 |
2 |
1 |
0 |
403 |
|
(二)部分公开 |
32 |
3 |
0 |
0 |
0 |
0 |
3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61 |
1 |
0 |
2 |
3 |
0 |
16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 |
0 |
0 |
0 |
0 |
0 |
5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53 |
0 |
0 |
0 |
0 |
0 |
153 |
||
(七)总计 |
814 |
17 |
0 |
4 |
4 |
0 |
83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4 | 0 | 2 | 0 | 26 | 26 | 0 | 2 | 1 | 29 | 1 | 0 | 2 | 1 | 4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在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运用标准规范深入推进以及平台渠道建设等方面还有不少改进和提升的空间。为此,2019年我区围绕现实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以《条例》和《规定》为基本遵循,坚决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五公开”,以健全公开制度为抓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以政府决策公众参与、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重要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根据普陀区机构改革工作情况,2019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新增了区退役军人局、区医保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地区办五家部门,另有部分区属部门名称作相应调整。目前,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街道镇均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等调整内容的更新发布工作。
(二)2020年有关重点工作安排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制定并发布2020年本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全部挂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于部分决策事项,拟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
2、以“政府开放日”活动为抓手,深化政民互动实效。持续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让更多公众通过“看”、“听”、“问”、“评”等方式提出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监督和评价,促进政府与市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充分利用网站、政务APP等平台拓展更加丰富多样的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形式。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完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指导各部门在2019年已梳理形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目录内容。积极落实上级要求,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对接,全面完成负责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三)获得成绩
2019年,普陀区被中国社科院《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评为全国县级政府透明度指数第二名,并获得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