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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普陀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执行《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普府办〔2020〕23号)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围绕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和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业务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息日常发布机制,大力推进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行政发文17件,依申请公开0件,主动公开率89%;对历年“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复查工作,将2件依申请公开文件转化为主动公开;门户网站全年发布部门工作动态60篇,主动公开年度计划、总结、机构职能、经费决算、人事管理等信息,满足公众信息要求,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区司法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网络、信函、当面提交等渠道更为畅通,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程序,严格落实相关步骤,做到规范、高效。全年处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所有案件均准时办结,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司法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公文备案、依申请公开办理、考核数据填报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结合“一网通办 ”工作,参考上海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更新普陀区司法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确保公开目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便于检索。

(四)平台建设

普陀区司法局网站已纳入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0年区司法局以政府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媒介为载体,不断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公开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全年在“普陀区司法局”“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星在线”等公众号推送内容近600余篇,微博50余篇,提升公众号宣传效果,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区司法局根据已制定的《普陀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普陀区司法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普陀区司法局信息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及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定期对局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统计通报,及时纠正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7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0

0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

34.8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深入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特色工作、创新做法和特色案例还有待进一步挖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要更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司法局将继续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备、公开及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在夯实司法工作基础业务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媒介并极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不断扩大公开信息范围,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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