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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2020年桃浦镇结合工作实际,从完善制度着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努力提升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截至2020年底,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无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

1、主要信息公开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公开情况:更新各居(村)委联系方式、内设机构等信息。

(2)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桃浦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信息。

(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2019年度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2019年预算执行和2020年预算表》等财政信息。

(4)涉及民众切身利益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5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27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对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1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等信息。

2、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专栏,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

(2)《桃浦社区晨报》。全年共发布《桃浦社区晨报》12期,发行对象包括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发布内容涵盖政府实事项目、政府重要活动、政府工作报告、社区事务等各类信息。

(3)公共查阅点。通过设立在镇档案室的公共查阅点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其他:通过“上海普陀桃浦”政务微博,积极与网友开展互动,推送信息468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普陀桃浦”推送信息468条,依托报刊发行渠道,向居(村)委会、园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学校免费发放市、区政府公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桃浦镇依托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努力体现高效、便捷的申请、答复流程。

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已办结1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管理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桃浦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协助分管办公室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对外公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员。镇办公室作为责任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按照《桃浦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细化落实审核和报送,接待和办理,检查和评议,保密审查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有制度可依。

做好日常工作,夯实工作基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执行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公文签发前确认公开属性。及时进行公文备案,定期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及时报送信息公开指标统计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继续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增强政务公开意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桃浦镇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普陀桃浦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小区公告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的影响力和受众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1、桃浦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镇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通过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地址:武威路789号311室,联系电话:62506213转8107),与申请人面对面交流,明确申请内容,保障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2

4

1225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33

201

721

行政强制

19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16141463.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有待拓展。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工作有待加强。针对以上不足,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已有主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范围;二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在规定时限内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快速、准确的予以答复。三是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引导工作。借助新媒体、电子大屏、社区公告栏等媒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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