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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万里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2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年,万里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踔厉奋发,紧紧围绕“写好五线谱,谱好两部曲,携手零距离,共画同心圆”的奋斗目标,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治理效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围绕本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和透明度,搭建政府与市民群众有效沟通的桥梁,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万里街道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5件,主动公开率83.33%。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万里街道严格按照《万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18件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件结转至2023年度办理;予以公开6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0件;重复申请1件;咨询1件,咨询事项已向申请人做出便民解答。按时办结率100%。公众提交渠道畅通,办理流程规范,并及时在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录入、办结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度,万里街道完善《万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万里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履行职责,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强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规范推进本机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年度工作要点下达的各项重点公开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度,万里街道政务公开专区正式对外服务,专区设立“政务直播间”,定期收集居民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专题宣讲和精准推送,不断提升社区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政务公开线上与线下融合。街道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万里街道”子站及“万里社区晨报”、“普陀万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及时、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便民信息及政策解读内容,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答复市民咨询4件,答复率100%。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度,万里街道完善《万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部署相关工作。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本街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办理流程、工作程序,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为民、便民、惠民、利民的效用。未发生因被投诉举报等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万里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承办人员对《条例》的内容理解及把握还不够精准等问题,下一步,万里街道将针对不足之处,积极整改,完善提升万里街道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针对2021年度存在的政府开放月等活动公众参与度不深、政务公开培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街道积极整改:一是携手政府“开放月”和人民“金点子”,贯彻落实人民城市理念,组织开展“一站服务‘靠谱’通达——万里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体验日活动”,结合政务专区“政策直播间”,开展现场参观、云上直播等线上线下结合互动,并面对面听取人民建议,积极回应呼声、解决急难愁盼,真正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万里街道中浩云居民区代表参与区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全市首家在线直播区政府常务会,参与审议《普陀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主要文件。二是精心组织和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开展机关全体人员政务公开培训2次,培训包含政策学习、平台建设应用、政策解读精准推送等内容,提升本街道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服务水平;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涉疫信息居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辖区居务公开工作即便实在疫情防控最艰难的特殊时期里不间断、全覆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度,万里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标《2022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2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万里街道按照区府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居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政务公开科的具体指导下,结合辖区内15个居民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涉疫信息居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将居务公开作为贯穿社区防疫和“无疫小区”创建始终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快取得社会面清零总目标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6月以后,根据《普陀区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区府办、区民政局指导下,万里街道积极推进居(村)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截止9月底,万里街道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基本构建完成,15家居委会已完成居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其中万里街道中浩云居委会创建为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示范点。

疫情防控期间,街道按照区府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居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辖区内15个居民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了涉疫信息居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并将居务公开作为贯穿社区防疫和“无疫小区”创建始终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快取得社会面清零总目标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创新工作

万里街道政务专区正式对外开放,目前已具备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政策解读、政民互动、便民服务等功能,为社区群众带来线上线下融合式政务服务新体验,并设有“政务直播间”。街道营商环境办充分利用政务专区直播间,开展人才政策和惠企政策直播解读,下一步,将探索惠企业务下层代办、短信服务提醒等功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服务,万里街道发扬“人靠谱(普),事办妥(陀)”精神,持续擦亮服务“金字招牌”,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刻实践“以四到四办换四心”理念,助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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