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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ptq.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电话:52564588-2221,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邮编:200333。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及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普府办 〔2019〕 20号)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工作机构和组织保障。根据《规定》要求,结合我局新成立实际情况,确定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及时汇报、传达会议精神,以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制定《普陀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事宜提出咨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2、制度建设。规范主动公开工作程序,在局政务公开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审核、报送制度、归档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公文制作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和保密同步审核的机制,同时制作了《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发布审核表》。
3、日常工作情况。一是完成每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二是在信息自产生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并按要求做到发布准确、排版整齐、附件完整、公开文件目录各要素齐全;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及时进行公文备案并完成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指标统计表的报送。截止2019年底,本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依申请公开1条,主动公开率8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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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2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0 |
0 |
|
行政强制 |
-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238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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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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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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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局刚成立,基础工作存在不足,对公开属性认定机制落实不够,公文主动公开率不高。二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于加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多样。
针对以上不足,2020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的有效方式方法,不断创新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推动本局各方面业务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