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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0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宜川路街道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www.shpt.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区相关部门要求,宜川路街道办事处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党政办设立专门信息申请受理点,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

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审查、发布等进行完善和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本年度共制发公文13件,其中主动公开公文13,主动公开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完善保障、确定专人,确保网络、信函、当面提交等各种提交申请方式渠道畅通。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规范答复。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件,另有10件申请按照《条例》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14件,占51.9%;部分公开1件,占3.7%;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0件,占37.0%;其他处理2件,占7.4%。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未出现被纠错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宜川路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科长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并配有相关办公设备。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持续推进街道子站建设。通过优化内容发布,联动街道“丈量宜川”微信公众号、“丈量宜川”视频号、《宜川社区报》随申办宜川街道旗舰店等网络、平面载体,结合街道、居民区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切实做到线上线下联动互通,全方位覆盖辖区人群。

(五)监督保障

在工作开展中,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优化调整工作规章制度等。同时,结合机关晨会、专题培训等,形成全街道上下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在岗位设置上,除设立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外,另设“AB角”,确保相关工作推进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 0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够严,在网站发布信息时存在表述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

针对2022年年报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如下:增加了新的政策解读方式,通过一图解读、多图解读以及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进行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创新工作

2022年宜川路街道在全区首创宜馨法苑靠谱解纷中心,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报事说事通道,构建服务便民化、管理集约化、部门协作化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全区各街镇推广和媒体宣传,荣获“平安上海建设先进集体”“上海市信访家门口服务体系‘十大优秀案例’之一”。2023年宜川路街道进一步探索特大型社区治理中多元化调处社区纠纷,中远两湾城为试点,联合区法院创新打造居委法苑平台,对于已经成诉的案件,法官带案下沉,与居委调解干部、法律顾问共同开展调解,为群众在家门口实质性化解纠纷提供高效、集约、便捷、低成本的路径选择。对于个案反映出的批量诉源,在“居委法苑”汇聚社区、街镇、社会多方力量,共商对策化解矛盾,做好普法宣传、风险提示和矛盾预防,以个案化解带动类案预防,起到“设苑一个、处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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