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21年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01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区相关部门要求,宜川路街道办事处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党政办设立专门信息申请受理点,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宜川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

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审查、发布等进行完善和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本年度共制发公文15件,其中主动公开公文13件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相关业务工作要求,完善保障、确定专人,确保网络、信函、当面提交等各种提交申请方式渠道畅通。同时,按相关规定及时、规范答复。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网上申请,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按时办结。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受理市民咨询8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宜川路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科长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工作并配有相关办公设备。街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

依托“上海普陀”门户网站,持续推进街道子站建设。通过优化内容发布,联动街道“丈量宜川”微信公众号、“上海普陀宜川路街道”、《宜川社区报》随申办宜川街道旗舰店等网络、平面载体,结合街道、居民区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切实做到线上线下联动互通,全方位覆盖辖区人群。

(五)监督保障

在工作开展中,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优化调整工作规章制度等。同时,结合机关晨会、专题培训等,形成全街道上下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在岗位设置上,除设立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外,另设“AB角”,确保相关工作推进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在线咨询处理不及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没有及时留意短信信息的提醒,使得街道没有在第一时间答复网友问题,后经过区府办工作人员提示才做出相应的回答。今后将及时关注短信,缩短回复信息的周期。

2、在财务信息报表中未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并且年份存在错误现象未说明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今后将在工作中秉承专业精神,更加细致认真地梳理每项数据,确保相应信息补充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创新工作:为促进苏河贯通,在丈量宜川公众号深入解读《上海市“一江一河”发展““十四五””规划》;在苏河沿岸贯通即将竣工之际,街道举办贯通空间体验日,邀请居民体验官到现场,该举措被人民日报以《关注基层民主协商.小区空间开放记》第四版要闻头条报道;在政府开放月,通过“走读苏河两湾让居民了解苏州河与城市变迁,感受“民主协商成果”,共建美好两湾。此外,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13个短视频等方式,对苏河步道的贯通做多方位解读。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21〕7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如下: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2件、总金额为2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