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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陀区教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2024年09月03日 来源: 上海普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一般应当按照以下流程予以处理。
一、申请登记
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信函、网上申请等形式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审核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要素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充。申请人同时提出多项信息申请的,为提高效率,本机关将建议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加以调整。
三、办理
(一)转交:本机关办公室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判断,根据申请内容与相关业务部门确认并转交。
(二)拟办:相关业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及时、有效地对申请作出拟办理意见。
(三)会商:对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社会效应预期复杂的申请事项,本机关可与业务指导部门进行会商。
四、答复
(一)制定答复书:本机关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业务部门拟办理意见、与业务指导部门会商结果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答复书。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加盖本机关公章。
(二)送达: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本机关采用申请人自取、信函邮寄等形式将答复书送达申请人。
五、归档
申请处理完成后,本机关将申请表、答复书、相关流转文件以及所提供的政府信息等材料整理后,应按规定保存,对于网上申请,归档时应打印成纸质文件归档。
联系电话:52564588-7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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