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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突发极端天气户外高处作业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区灾防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属国企: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抗旱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压实责任、加强统筹,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市委常委会6月21日下午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抗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近期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极端天气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安委办、市灾防委办工作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做好户外高处作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思想基础,压紧压细工作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各区属国企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汛抗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细化具体措施确保户外高处作业人员安全。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层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安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极端天气导致的户外高处作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精准预报预警,完善临灾叫应机制。要及时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报预警,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向各重点部门、重点街镇、重点企业广泛、快速、精准开展递进式预报预警服务;防汛、应急部门要按照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发布应急响应和工作提示信息;建设管理、交通、商务、文化旅游、体育、绿化市容、房屋管理等部门要对本区建设工地、居民小区、交通设施、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展会展馆、文旅场所、体育场馆、公园绿地、广告设施、大型游乐设施等高层建筑物、构筑物加强行业指导和督促检查,完善行业临灾预警“叫应”,有效形成工作闭环;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指导,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工作协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本区各户外高处作业重点行业部门要做好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建立健全极端天气高处作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落实户外高处作业群测群防各项措施,各相关场所单位要在汛期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收到市、区两级台风、暴雨、大风、雷电、冰雹等五类与强对流天气相关的气象预警信息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第一时间通知到各作业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及时停止户外高处作业。
四、注重日常培训,抓实抓细管理措施。各高处作业单位要坚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抓实、抓细各项日常管理措施,从事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同时,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极端天气事件,提前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前置救援物资装备,确保将安全责任落到每个具体岗位。
五、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区安委办、区灾防委办要动态开展综合风险会商,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和社会公众防御指南,提醒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强安全防护。极端天气来临前,各行业部门、各街镇、各区属国企要组织力量对本行业领域、本辖区、本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鼓励通过举报核实机制,及时制止并责令改正不当或违规作业行为;区级新闻媒体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等渠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推广科普常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特此通知。
附件:本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参考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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