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善浪漫|法情相融·春风化雨——婚姻学堂开课啦! 2023年02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开学季即将到来,焦虑的父母,忐忑的孩子们……如何达到双方心理平衡,缓解亲子矛盾?《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您排忧解难!

2023年度普陀区民政局“婚姻学堂进社区”系列活动开课啦!新的一年“婚姻学堂进社区”将通过普法宣传、案例展示等多种方式为居民排忧解惑。2月13日,2023年第一场线下活动在万里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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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由上海浦茂律师事务所苏律师主讲,现场气氛热烈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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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由“孟母三迁”“伤仲永”的故事开始,通过古今对比,揭示家庭教育的本质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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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苏律师还为大家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内容,并通过中外教育对比,中外教育理念的碰撞,探讨亲子关系的矛盾点,帮助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6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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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苏律师用了五个经典案例,分析《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各部门协同合作,共同解决家庭教育的“揪心事”“愁心事”“难心事”,保障婚姻家庭的和谐,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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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学堂进社区”系列讲座还将持续进行,为大家带来更多有用的法律知识和经典案例,帮助大家更好地经营婚姻和家庭生活,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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