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普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这份攻略一次看明白 2025年01月07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落实民政工作做好事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提供更加便民利民的婚姻登记服务,自2025年1月1日起,普陀区正式开启涉外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即户籍在本区的居民既可以选择在市婚姻登记中心,也可以选择在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普陀区为涉外婚姻登记业务的启动做了全面细致的准备。通过全面培训,确保婚姻登记员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通过设置中英双语指示牌,设计制作双语告知单、窗口提示立牌等环境的“微改造”,营造便捷温馨的登记氛围;通过开通涉外预约渠道,建立材料预审、专窗受理机制,高效响应每一对涉外新人的需求,帮助涉外新人顺利完成登记流程。

  今年1月1日起,来普陀区办理涉外结婚登记需带好以下证件材料:

  普陀区户籍一方需携带好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同时,本市户籍居民根据“两个免于提交”相关规定,还可以使用身份证、户口簿电子证照。

  外国人一方需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简单来说,就是经公证、认证的单身证明。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一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一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无配偶证明等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请提供由具有翻译资质单位翻译的中文翻译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别提醒:前来登记的新人可以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 “婚姻登记预约”等渠道,预约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同时,为保证在指定日期顺利办理婚姻登记,建议带好所需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前到普陀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进行预审、预约。如涉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开具的证明材料,为了提高办理效率,建议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pt62455667@qq.com)向我们发送无配偶证明及其附加证明书,以便我们尽快开展核验。

  咨询电话:62455667

  工作地址:普陀区曹杨路5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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