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
上海科明印务有限公司分公司 |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龚才水 |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
91310107MA1G050QXF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普)应急罚〔2024〕执法 12 号 |
案由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违法的主要事实 |
上海科明印务有限公司分公司布置于印刷车间内的油墨桶未加盖密封。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处罚条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6月20日 |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