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
上海众国同普汽车有限公司 |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杨三来 |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
91310107687309572Q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普)应急罚〔2024〕执法 7 号 |
案由 |
安全生产综合类违法 |
违法的主要事实 |
该公司维修工单显示陈源、刘永晴、胡祥忠三人从事特种作业(焊接与热切割),通过特种作业证操作平台查询发现陈源和刘永晴无特种作业证,胡祥忠所持特种作业证有效期已过(截止到 2020年4月11日),但以上三人在无证情况下仍继续上岗作业。 |
违反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罚条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7月10日 |
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