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局及我局执法大队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举报:
1.市民热线:12345
2.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50
3.网上信访投诉
(1)“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
(2)网上信访(建议征集)受理中心:https://qxf.sh.gov.cn/310107
(3)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现场负责人可扫“检查码”投诉
4.投诉信函: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4号楼5层,邮编:20006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等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相关决定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相关决定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