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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对周厚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2025年01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

被处罚单位名称

(自然人姓名)

周厚江

被处罚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被处罚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普)应急罚〔2024〕000004-2

案由

上海鑫前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10·20”

一般触电事故案

违法的主要事实

2024年10月20日18时20分许,上海鑫前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在普陀区西康路1143号11楼(实际10楼)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上海鑫前建筑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机电安装负责人周厚江组织人员进行拉线作业,对现场作业风险辨识不到位,对带电穿线作业存在的触电危险未引起重视,未督促作业人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制止和纠正作业人员未穿戴绝缘劳动防护用品带电作业的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处罚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14号令)第二十条第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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