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为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伤害事故得到及时、公正、合法处理,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由区教育局为辖区内81所幼儿园(含公办、民办)统一投保校方责任险。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校方责任险保障方案
1、校方责任险定义:校方责任险是以学校为被保险人,以学校依法承担对第三者应付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主要为学生在校活动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包括学生在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幼儿园组织的学生春秋游活动、亲子活动等)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
2、保障范围
每人保费 |
4元/学年 |
参保对象 |
在册学生 |
保险责任简述 |
保额 |
每名学生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医药费等合计) |
20万 |
每所学校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 |
350万 |
每所学校累计赔偿限额 |
2亿 |
险种涉及赔付项目:
根据事故发生所产生的损失费用,涵盖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法律费用等。
二、投保工作事项及说明
1、各幼儿园分别填写《普陀区幼儿园投保清单》,于2018年1月8日17:30之前通过OA平台上报区教育局学前科,区教育局进行汇总后,于1月9日之前统一发送给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2、2017学年校方责任险保险期限:2018年1月1日-8月31日,保期8个月,保费3.2元每生。2018年9月1日起再行续保,由区教育局于8月下旬与保险公司进行对接。
3、由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学生数统一出具一张校方责任险保单。区教育局收到发票后将保费划转至保险公司。
三、要求
1、做好宣传工作。为幼儿园投保校方责任险是区教育局2018年度为基层办实事项目之一,体现了为基层服务、加强幼儿保护的原则和精神。请各幼儿园高度重视校方责任险保障工作,本着为幼儿园、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家园联系,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为学生提供健康快乐的安全环境,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要强化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主体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当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参与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对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力的单位,区教育局将进行严肃追责。
3、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幼儿园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学前科、青保科,属于重大伤害事故的,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办公室、学前科(公办园)、职成教科(民办园)及区未保办。
该项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积极配合,保证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刘彦相 联系电话:52564588-7675
蔡 颖 联系电话:52564588-7664
附件:1、保险事故理赔指南
2、普陀区幼儿园投保清单
普陀区教育局 2018年1月5日
附件1
保险事故理赔指南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自2001年起,承保了全市中小学校方责任险,目前已运行17年。
各幼儿园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应在第一时间联系平安财产保险公司配备的普陀区幼儿园理赔专员陆骏(联系方式见下方)。
一、理赔申请程序
1、报案:园方经办老师拨打平安保险公司理赔专员电话或发送邮件。
2、指导事故处理:理赔专员根据事故情况,判定园方应付事故比例责任,指导园方处理事故,并告知园方需准备单证。
3、确定赔偿金额:受伤学生治疗结束以后,根据校方递交的理赔材料,计算赔偿金额。
4、结案划款:园方就赔偿金额与家长达成一致,签订赔偿协议,平安保险公司将赔款划款至园方或园方指定的账号
二、理赔所需材料一览表
1、幼儿园请提供学生入园健康证明
2、与事故相关的医药费发票原件及病例复印件,住院请提供出院小结和住院清单明细
(若到其他保险公司或家长单位中报销的请提供报销证明和财务转帐证明,以及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及病历复印件)
3、园方财务帐号、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4、若超过一万元还需提供园方事业单位法人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私立学校)
5、平安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与园方达成一致后,园方与受伤学生监护人签署赔偿协议。
6、如发生诉讼,请提供法院判决书、律师聘用合同及发票。
7、如发生死亡,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平安理赔专员联系方式
陆骏,平安上海分公司财产险理赔部责任险组
座机:021- 20667863
手机:18917183393
邮箱:lujun389@pingan.com
附件2
普陀区幼儿园投保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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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幼儿园全称 |
地址 |
投保人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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