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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民政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现将《普陀区民政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0日


普陀区民政局“八五”普法规划

(2021-2025年)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履行民政社会普法责任,依据《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民[2021]77号)、普陀区《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我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上海市普陀区国家机关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和本区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履行民政部门普法责任,有效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将法律精髓和法治要求“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实本区民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明确具体任务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民政普法大格局,为民政“八五”普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助力,不断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三)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民政法治实践全过程,在行政执法、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全面履行普法责任,不断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主体责任和上下联动相结合。落实普法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强化对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及民政服务机构的指导督促,完善分工合作、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民政普法工作合力。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立足实际和注重实效。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创新民政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落实各项普法任务,增强民政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重点普法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紧紧围绕“十一个坚持”,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聚焦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普及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和理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以宪法为根本准则,民政干部职工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社区延伸,实现宪法教育常态化。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宪法中与社区治理、社会救助、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婚姻家庭、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条款和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将民法典作为民政重点普法内容之一,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维护民法典,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民法典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增强人民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政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有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社区管理服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方面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助力加强相关专项行政管理。

(五)深入学习宣传综合性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

有针对性的学习与履行法定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组织法、立法法、选举法、监督法等反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基本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保密法、预算法、审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综合性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章,不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学习宣传。建立完善党内法规宣传协调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普法工作责任机制

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各项重大普法任务落实。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相关会议会前学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学法用法监督考核。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参加旁听庭审与讲评的“三合一”活动。落实党政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

(二)提升民政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政法治建设,推动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民政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评审等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持证水平,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服务、依法办案的本领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能力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民政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纳入民政工作人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

(三)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根据《上海市普陀区国家机关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文件要求,结合民政权责清单和法定职责,以民政相对人的需求为导向,分级分类编制民政普法责任目录,明确普法责任部门、主要普法方式和重点普法对象等要素,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对普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普法责任目录进行调整。在出现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本部门职能变化时,及时完成对普法责任清单的调整,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四)积极履行民政社会普法责任

坚持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全程普法。在办理社会救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志愿服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养老服务等事项过程中,加大对民政服务管理对象和市民群众的法律法规讲解和政策宣讲。在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中注重宣讲法规,告知权力义务,及时释疑解惑。在行政应诉过程中,结合争议矛盾点,积极阐明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将执法过程、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努力提高民政普法工作实效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慈善日、公益伙伴月、敬老日等重大节点、重大活动和民政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动员干部职工、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集中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特点等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鼓励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资金项目扶持,配合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在配合业务科室提供法律服务、审查合同合法性、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

(六)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

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新增一批民政法治文化品牌阵地和品牌活动。继续提升民政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优势,广泛宣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内容,倡导婚姻习俗改革,将婚姻文化的内涵要义传递给更多的受众,弘扬社会和谐正能量。在民政服务机构、社区服务设施场所中,更充分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融合发展。发挥民政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作用,做好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托普陀民政微信公众号,加大民政法治文化网上宣传力度。加强民政领域法治课题和依法治理案例的研究、梳理、申报和成果转化运用。

四、工作步骤

“八五”普法工作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本规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各自单位普法规划的计划、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普法活动,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和普法工作成果,积极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推进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将“八五”普法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由局办公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加强考核评估

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注重挖掘普法亮点和特色,加强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间的交流互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加强经费保障

根据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普法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工作经费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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