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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普陀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对照《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2023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文件精神,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立足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切实发挥局党组法治政府建设核心领导作用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涉及重大政策、重大决定、工作规划等法治相关内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依法行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民政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及时完成。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修订并完善《中共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将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法治培训作为局领导班子、中青年干部、新进人员以及执法相关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民政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加强新进公务员执法培训,帮助新进公务员培养法治思维,掌握执法技能。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书记讲课、法律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全体职工覆盖的学法氛围。
(三)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
全面履行民政社会法治责任,有效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引领保障作用,将法律精髓和法治要求“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制定法治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及相关措施,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给付职能。及时受理和处理民政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会运用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深化主题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等的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风险、推动工作的能力。依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
(二)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切实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实效性、合法性。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社团、民非、基金会登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提升政府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和法定性。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随机抽取20家养老机构的食堂开展安全检查、18家保基本养老机构开展管理服务行为检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质量监测工作。强化社会组织年检监督整改力度,对81家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社会组织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组织对6家参评社会组织实地评估,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今年我局共有16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了“行政执法证”,民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四)构建多元监管体系
开展普陀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未保领域监管排查,巩固2022年儿童福利领域有关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整改工作成果。规范社区基金会管理,制定《普陀区关于加强社区基金会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社区基金规范化建设。加强惠民殡葬政策宣传,组织开展殡葬代理服务进社区座谈调研、制作殡葬便民信息册、组织社区养老顾问、救助顾问等开展殡葬便民服务知识宣传培训;对区内殡葬中介服务机构、销售机构开展每月常态巡查,加强殡葬领域违规违法风险排摸监管。
(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紧跟“一网通办”改革步伐,有序推进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实现社会组织“1+8”成立及后续服务事项同时办理。自6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开设“婚姻学堂”、模拟法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婚姻家庭的良性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上海市“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和“普陀区2023年度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召开“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专题培训,为普陀区儿童工作队伍增效赋能。设置“区+街镇+居村”三级救助顾问服务网络,合理配备社区救助顾问,“四训并举”提高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能力水平。进一步划小管理网格,提升居委会管理精细度,前三季度共新建居委会7个、撤销居委会2个、调整居委会管辖范围5个,取消6项挂牌清单以外所有居村组织对外挂牌。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切实有效增强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本年度制订《普陀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列入区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前细则已完成公开征集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通过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广开言路,倾听民意,汇集民智,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坚持政务公开强化制约监督
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在普陀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将民政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及时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以及财政资金的信息公开,按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公开系统平台的备案、申请办结以及档案移交工作。截止到9月底,2023年度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66条,主动公开率达98.22%,非公文类信息1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八)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高度重视信访和群众工作,重要节点期间的维稳排查,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综合运用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法制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方式,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社会矛盾风险,最大限度发挥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体作用。截至9月底,我局共接到市局、区转办群众来信、来访共计59件,其中,一般件43件,来信查办件6件,来访交办3件,表扬类7件。按期办结率100%,办理联系率100%,办理效率平均办理时间14天14小时,信访满意率100%,网上信访公开答复率50%,均符合区考核要求。
(九)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推动“智能化+社区治理”有效融合,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居村“四百”常态化活动的通知》,把“社区云”使用情况作为深化四百常态化走访的重要考核依据;打造善治共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坚持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三网”融合,通过“邻聚里·8420”运营效能提升计划、“线上中心”数智化应用平台等机制创新持续推动提能增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推动数字与民生领域深度融合,实现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为社会公众、业务人员、领导决策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为我局依法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提供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存在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不断完善,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主要表现在: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民政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是我局法治教育培训方式单一,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开展工作存在路径依赖,以旧办法应对新工作,有模式化、套路化倾向,运用新型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是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民政干部学法用法流于表面,专业知识不足,在思想上缺乏深入思考,存在实用主义观点,即“与自己有关的法多学,与自己无关的法少学或不学”,在将法治建设和基层工作结合上还有不足。
四、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及相关会议精神要义,引导全体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人员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开展民政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在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不断开创新时代普陀民政全面依法行政新局面。
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民政系统学法用法普法制度,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执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增强对我区民政系统的管理能力,实现我区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从而助力依法治区工作的全面深化和发展。
三是继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质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相关任务责任到人,鼓励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资格考试,充实执法人员数量,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边干边学,以干促学,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同时,要发挥局法律顾问职能,发挥专业团队优势,在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签订前充分征求和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避免发生法律风险。
四是创新宣传形式,扎实推进民政普法工作。按照《普陀区民政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的文件要求,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打造民政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注重实践中发挥“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的实践作用。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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