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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普陀区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2024年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与责任分工》等文件精神,不断健全民政法治保障体系,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2024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落实、抓成效。局党组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认真履职,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任免、重大项目等相关内容,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培训作为局领导班子、中青年干部、新进人员及相关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职工参与学的良好学法氛围,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民政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着力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内容审核,全面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推进决策规范化、民主化。进一步完善民政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提高决定的民主性、科学性。建立民主协商机制,成立普陀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立法信息采集点,推动普陀区社会组织协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错必纠,严格审查标准,提高审查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法定性和重要性。
(三)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给付职能。完善多元共治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养老、婚介、殡葬、社会组织等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通过召开专题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等方式,提高综合监管力度。健全养老机构证照审批流程,形成“机构自评-街镇评价-民政批复”综合评价制度,并挂钩养老机构民非证书事项申请和证照有效期延续的办理结果。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严格社会组织名称及业务范围审批,开展社会组织名称规范管理自查自纠整改工作。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教育培训机构“营转非”登记审批。指导推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制定区级评估指标,分析各中心综窗数据,及时纠偏错误手势;对街镇受理中心服务环境、事项受理、服务提供、人员管理、运行保障、服务评价等进行现场评估,查找问题,做好整改。拓展社区事务延伸服务,指导街镇科学合理新增远程虚拟延伸点位,满足居民就近办事需求,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新增“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登记、“百岁寿星慰问”2项“免申即享”服务,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开展区级“一网通办”专项立功竞赛活动(社区事务受理赛区),以赛促练、以练促学、以学促能、以能促干。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对正在运营的保基本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照护、运营管理、收费标准、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查找、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辖区内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机构、婚介服务机构做好常态化动态监管,加强行业领域违规违法风险排摸;对32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年度检查、审计抽查等方式完成专项整治,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完成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年检工作,对年检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做好日常管理与行政处罚的有序衔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今年,5名人员顺利通过培训考试。普陀区民政系统目前共有35人获得执法证,较上年度提高8人。
(五)持续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局法律顾问,规范做好合同审核、法律法规宣讲培训、业务指导、案件诉讼等工作。组织召开普陀区社会组织协商工作推进会议,发布《普陀区推动社会组织协商工作“十五条”》措施,在区社联会搭建区级社会组织协商平台并建立社会组织协商委员会。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完成1起婚姻登记诉讼案(二审)应诉工作,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动态更新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以及财政资金的信息公开,按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公开系统平台的备案、申请办结以及档案移交工作。截至10月底,2024年度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92条,主动公开率达100%,非公文类信息1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在重要节点期间开展维稳排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综合运用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方式,及时化解和有效管控社会矛盾风险。截至10月底,接到市局、区转办群众来信来访共计36件,其中,一般件28件,来信查办件3件,表扬类5件;按期办结率100%,办理联系率100%,办理效率平均办理时间13天12小时,信访满意率100%,网上信访公开答复率60%。成立“普陀区养老服务靠谱解纷中心”,通过配置养老顾问、社区法官、社区检察官、社区民警,并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公证员等,积极处置涉及老年人与区养老服务机构之间的服务纠纷,建立便捷、完善、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构建养老机构风险预警体系,以各职能部门、属地街镇、养老机构、机构运营方等单位组成信息源,结合“云监管”平台和养老机构“一院一档”信息系统提示,多角度获取涉及养老机构资金往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等方面风险信息,实现早发现、早预防。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组织及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2024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暨预警网络信息员培训,邀请市局行政执法处就预警网络建设、非法社会组织鉴别等进行培训,区、街镇和居(村)委会信息员共40余人参加培训;同时,分街镇开展预警网络工作培训指导,下发预警网络宣传手册,夯实三级社会组织预警网络基础,强化预警信息报送机制,建立快速反应通道和途径,增强预警信息员责任意识,为打非工作提质增效。
(七)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推动数字与民生领域深度融合,实现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深入推进“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完善《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窗口场景服务管理清单》,不断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数字化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数据应用便捷度,按照“尊重历史、应补尽补、严格校核”的原则,完成对区内1990-2001年度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办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等产生的历史婚姻档案数据的补录校核工作,共计70876条,全面提高历史婚姻档案数据质量,推动历史婚姻数据电子制证的探索。提交结婚证、离婚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相关电子材料,帮助建立区级电子材料库,推动应用场景的上链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民政领域政策制度建设仍需完善,针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发展和新问题,政策存在的滞后性需进一步调整优化。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创新,目前,法治宣传教育还是以贴标语、组织讲座、咨询宣讲等方式为主,普法活动的互动性、多样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有待完善,执法监督手段单一,仍需通过“互联网+监管”等平台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三、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实抓好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定期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促进普陀民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持续完善执法工作体系,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全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法治宣传等方式,推动民政执法精细化发展,持续加强对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殡葬事务、慈善活动、婚介机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民政执法。
三是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按照《普陀区民政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的文件要求,对内,不断深化政策法规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对外,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全面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普陀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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