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把建设美丽普陀摆在突出位置,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全力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普陀建设。
重点推进七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深入推进《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普陀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区的行动方案》,按照阶段性目标要求,统筹协调区级各职能部门扎实推进《美丽普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做好“十四五”“十五五”承上启下,抓好“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组织编制普陀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专项规划。
二、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持续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及市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常态固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防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按时完成销号。积极做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全力配合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
三、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保卫战方面,继续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25年本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区域降尘量年均浓度不高于3.8吨/平方公里·月。一是扎实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日常巡查,持续发挥第三方巡查作用,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梳理分析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继续开展VOCs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本区VOCs末端治理设施监管,持续加强VOCs精细化管理,在完成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试点工作。三是持续发力推进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部门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台账管理,定期更新餐饮选址禁设场所清单,实现对餐饮企业的全过程跟踪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商业集聚体安装在线监控设施,通过“线上+线下”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餐饮企业经营行为。四是全面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3-2025)。根据市生态环境局部署安排,编制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25年任务清单。充分发挥环境领域统筹协调功能,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碧水保卫战方面,继续依托河长制工作,协同守牢水环境质量,确保2025年本区10个市考水环境质量断面全部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一是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动态更新入河排污口。持续推进分类整治,联合街道(镇)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水环境监测监管。持续对全区55条区管及以上河道、35条其他河湖开展水质监测,定期分析汇总主要河道水质情况,跟踪水质变化。做好采样协调等工作,针对水质异常波动的断面出具预警单,督促相关河道监管部门及时查找原因。三是加强水质易反复河道管控。依托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及手工监测数据,开展地表水水质波动研究。聚焦水质易反复河道,剖析查找原因,联合区水务局研究治理措施,全力抓好水质治理。四是推进智慧化水质管理。依托区数智普陀平台,会同区城运中心建立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小微站)数据模块,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应用场景。
土壤保卫战方面,继续强化监督,加强对全区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作的监管,确保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一是持续做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会同区规划资源局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划拨前“两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等报告评审。二是持续开展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按序完成每季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三是加强土壤污染修复过程监管。做好土壤修复施工开工前现场踏勘、关键部位视频监控安装及开工前报备审核和监管等,加强对区域重点地块的跟踪推进。
噪声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加大对老百姓家门口、窗户边噪声扰民问题的解决力度,确保2025年本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10警情平台受理噪声投诉件数量呈下降趋势。一是扎实开展各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继续以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为目标,依托线上在线监测平台和线下执法监督检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加强社会生活噪声防治,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对居民的影响。二是积极推进上海市宁静小区建设。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指导宁静小区建设试点工作,计划2025年完成1-2家。
固体废物方面,持续加大对固体废物全方位、全过程日常监管,全力坚守环境安全底线。一是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工厂、医院、学校、机关、快递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无废细胞”建设领域,积极推进申报和评估工作。二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2025年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名单,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开展定期、专项检查,帮扶指导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辖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三是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联合各部门加强新污染物源头、过程、末端环境风险管控,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提升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四是着力加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监管。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积极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与转运。
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继续在全区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工作,上半年组织开展春季和夏季外业调查,记录陆生生物、水生生物;下半年针对调查结果开展全面总结和评估,形成本区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报告。进一步加强科普、教育和宣传,积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队伍中,有效提升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整体水平。
五、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双碳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双碳”目标牵引,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加快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开展低碳社区(园区)建设工作,指导桃浦智创城、梅四社区、莲花公寓落实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建设工作。组织编制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编制工作。做好4家市纳管企业的碳工作监管,监督2家纳管企业的年度碳配额清缴工作。积极配合参与碳普惠工作,探索推进碳普惠场景开发。
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行政审批服务方面。根据本区2025年审改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区审改办和区政务服务中心落实新的改革措施。持续落实深化“一业一证”“一网通办”帮办,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事项网办率和全程网办率。严格执行市、区两级推行的关于惠企利民的各项行政许可优化政策、措施,做好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协调推进和主动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方案征询和行政协助、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核、建设项目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报告技术论证。根据《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三监联动”工作方案》修改完善《上海市普陀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实施方案》,做好排污许可证后常态化管理工作。
法制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完善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制度,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抓手,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严格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持续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按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各类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认真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加大查处力度,完善处罚流程。着力提升非现场监管、高科技执法装备应用能力。
环境监测工作。按照年度环境监测计划,完成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任务。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 体系,充分运用新建大气VOCs在线监测子站和地表水在线监测小微站,提升本区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大数据应用分析人才培养,提升监测预警研判能力。
七、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围绕生物多样性、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环境主题日,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园区,通过培训、普法、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加强生态环境宣教基地建设,组织公众到基地参观学习、实践体验,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广泛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加大宣传,持续更新发布宣传信息,不断丰富“线上”宣传内容,积极营造生态文明宣教氛围。
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