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富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03月06日作出《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4]第090487号),现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上述法律文书,为保证你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4]第090487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权利义务告知书》(沪普桃府告字[2024]第090487号)
(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