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沪财发〔2019〕4号文)要求,经审核,同意上海中翰海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因机构撤销终止代理记账许可申请。
序号
机构名称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编号
法定代表人
1
上海中翰海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DLJZ31010720080001
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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