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制定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2025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项目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中有关行政执法事项的规定,对下列项目开展执法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情况;
(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事项。
二、检查对象范围
行政区域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三、检查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 检查方式
(一)依据举报投诉等线索实施检查
依据举报投诉人通过来电来访等渠道反馈、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等来源的案件线索,符合人社行政执法事项范围的,对用人单位实施检查。
检查内容:
1、举报、上级交办、其他部门移送: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投诉:投诉人反映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双随机检查
随机产生检查单位、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上门实地检查,并将查处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劳务派遣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用工情况联合抽查
重点对劳务派遣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检查对象:在普陀区经营的、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公司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检查比例:4%
检查内容:核查劳务派遣及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书面报告等。核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固定服务场所、工作人员数量等;核查开展相关业务是否备案,备案事项是否真实完整等;核查是否存在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及侵害劳动者人身财产权益等行为。
2、在建建筑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联合抽查
重点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全面压实根治欠薪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持续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效。
检查对象:本区在建工地。
检查比例:10%
检查内容:现场核实进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合同、实名制台账、考勤表、工资支付台账、维权告示牌、按项目缴纳的工伤保险凭证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其他人社执法专项检查
按照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根据检查项目、执法力量、时间要求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开展相关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检查对象:按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确定。
检查内容:专项检查工作要求的人社行政执法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