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当事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本机关定于2024年7月18日14时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4号楼B区504室对杭州微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3·24”一般高坠事故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本机关指定的内部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杭州微尔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代理人(若有)、案件调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与听证。
申请旁听的,应当于本次听证会开始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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