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陀区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始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根据普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普陀区应急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5项,全年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231件,受理231件,办结231件,网办率为100%。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223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4件,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4件,均准予许可并在承诺办结期限内完成,金属冶炼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全年无许可申请。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审批、从严审批的底线红线,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做到依法许可、规范审批。我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无收费办件,未发生违规收费情况,行政许可结果均通过国家信用平台进行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一是落实重点企业监管。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局编制了《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将全区25家加油站列入年度重点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及重点监管名单,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二是加强其他经营企业抽查检查。结合许可换证现场核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主要针对不带储存设施的危化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未持证上岗,是否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管。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推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前,组织人员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2024年,我局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85家次,未发现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和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情况。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不断提升行政许可工作效能。我局始终坚持围绕“流程简、服务优、效率高”的目标,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受理材料,减少不必要材料的提交,严格执行最短的审批时限,不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开展行政许可延期主动提醒。通过对即将到期的证照进行筛查,主动为企业群众提供“提醒服务”,通过电话提醒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办理许可延期以及安全资格证延期业务,同时告知其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避免因证照过期影响正常经营,最大程度给予企业群众方便。三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轻微免罚的要求,妥善处理坚守安全底线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也深化包容审慎监管。
五、监督纠正情况
一是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行政审批施行三级审批,按照办理人员审查、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行政许可合法合规。二是行政审批与监管执法分离。我局由安监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行使审批职能,执法大队负责监管执法,划清行政审批和事后监管的界限,实现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是发挥群众监督。我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对外公示监督投诉方式,开通投诉电话、网上投诉、信函投诉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许可相关的差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4年,虽然我局的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需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部分办事群众对网上办理事项不熟悉,较多通过现场咨询、电话咨询可以在“一网通办”办事指南中了解的相关事项。二是部分承接的行政审批工作,例如线上帮办等工作,存在工作量大、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数据调用还有待加强,在审批过程中需要调用的部分数据,还无法实现调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了解程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我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困难,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问题,提供更加贴心、高效的服务,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