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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重点地区: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建筑垃圾领域全链条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沪绿容〔2024〕104 号)的要求,制定了《普陀区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推进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4月3日
普陀区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全链条监管的工作要求,有力有效解决当前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在全区组织开展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本区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本区建筑垃圾源头排放、运输、中转、处置环节,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科技赋能、深化管执协同,实现对本区建筑垃圾领域的全链条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本区环境和秩序,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行动内容
1.开展移交案件线索核查。时间安排:4月3日—4月19日。针对中央环保调查组移交我区的13件涉嫌跨省非法转运建筑垃圾的案件线索开展全面核查,对确实存在非法处置和非法跨省转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线索及时移交区城管执法局和区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实行案件线索销号制管理。(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镇和企业)
2.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检查。时间安排:4月3日—5月31日。聚焦在建工地、即将开工的工地,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针对源头工地,排查是否存在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房垃圾处置申报应报未报、虚假申报以及工地非法委托等问题;针对运输环节,排查是否存在“黑车”非法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行为以及中标运输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跨省运输行为;针对消纳处置环节,排查是否存在未经备案的消纳卸点非法消纳渣土等问题。(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重大办、各街镇、长风集团、真如副中心和桃浦智创城)
3.严管出土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行为。时间安排:4月3日—12月31日。及时掌握全区工程项目施工信息,根据渣土实际产生量,对申报、运输、消纳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流向合法合规、流量准确相符。督促渣土专营企业对实际运输情况向区绿化市容局实行日报、周报制,通过及时比对申报量和实际运输量情况,核查申报车辆的GPS运输轨迹,进一步夯实流向、流量管理。(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区重大办、各街镇、长风集团、真如副中心和桃浦智创城)
4、严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时间安排:4月3日—12月31日。针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洁、跑冒滴漏、车轮带土等影响道路环境,“黑车”屡禁不止等现象,持续开展车容、车况、车辆标识“三整”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开展整治,努力提升行业形象。(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的形势,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强化担当、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信息互通、联动推进,全力以赴配合开展专项提升行动。
2.有效联动,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树立“整体政府”理念,既要各司其职,履行应尽的职责;又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互通信息,确保专项提升行动确有成效。针对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从实、从快、从严调查处理,管理执法紧密联动,全力消除各类违规现象。压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一批违规企业,对问题多次发生情节严重的,提请市级相关部门吊销其建设工程垃圾运输许可证予以清退,努力净化行业的风气。
3.及时总结,落实长效管理。聚焦源头工地、中端运输、末端消纳全流程各环节,及时梳理总结专项提升行动经验和好的做法,健全完善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绿化市容局牵头构建与规资局、建管委、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信息共享的渠道,充分运用人防、技防的手段,不断夯实日常监管,有力推动本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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