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区统计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普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做好统计造假治理、执法检查、普法宣传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普陀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
一、完善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统计法治学习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巩固完善“领导带头学、部门联组学、街镇全面学、党校常态学、区局深入学、公众普法学”常态化学习机制。
2、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将相关课程纳入区委党校处级班、中青班、青干班等主体班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活动,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
3、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普法与日常普法相结合,坚持传统普法与新媒体普法相结合,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1%人口抽样调查”等重大调查开展集中式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相结合。
二、抓好防惩统计造假,落实源头数据责任制
4、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主体责任,稳步推进统计电子台账工作,完成“四下”抽样调查企业试点推广电子统计台账任务,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贯穿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全过程。细化各专业核查标准,不断扩大街镇自主核查覆盖面,夯实源头数据基础。
5、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果,推动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主体责任不断夯实,统计执法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加强调查对象统计业务人员培训,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年定报会等载体,通过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剖析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等强化学习宣传。
6、加强统计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深化统计监督协同与纪检、巡察、审计监督的融合贯通,提升监督水平。
三、规范统计执法,提升涉企检查效能
7、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实施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做好政策法规、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证信息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等信息发布工作。发挥律师专业作用,进一步规范办案标准、办案程序和法律文书。
8、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优化普陀区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统计执法检查全面执行“检查码”制度,进一步规范检查流程,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减量增效,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从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在一网通办网站上更新办事指南。
9、推进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违法问题线索内部移交、执法监督工作和统计调查工作贯通协作、“回头看”工作机制,建立统计执法与专业调查协作配合制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10、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鼓励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考尽考,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持证率。强化统计人员学法,通过会前学法、统计大讲堂、专题培训、警示教育等形式,推进学深悟透,依法履行统计职责。
四、推动统计信用建设,营造诚信诚实统计氛围
11、规范统计信用管理,加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
12、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把统计职业道德教育融入统计文化建设、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日常教育管理,打造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通过业务培训,结合走访调研,向统计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诚信诚实统计良好氛围。
上海市普陀区统计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