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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2023年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 (丹巴路码头驿站)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4051713269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规方普(2024)DA310007202400028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2023年普陀区苏河水岸驿站新建工程(丹巴路码头驿站)。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 东至长风生态商务区5号滨河绿地,南至苏州河,西至苏河工业文明展示馆,北至光复西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20175.5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总建筑面积:799.8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764.5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04。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5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总体布局与交通组织:功能布局应结合地景设计合理设置;应科学组织车行、人行交通,优化与城市道路街接,确保慢行系统贯通、游览路线顺畅。

2、建筑形态与空间环境:方案应加强建筑细部设计,贯彻苏州河滨河公共空间贯通有关要求,结合游人活动营造良好城市景观,提升空间品质。

3、后续管理:本项目为苏州河滨水开放空间配套设施,后续运营管理中应确保其公共性、公益性和开放性。

4、驿站建成后产权应移交区政府所有。

5、环卫设施及绿化配置情况应进一步征询区绿化市容局意见,明确相关设施及绿地的配置情况。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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