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0226173414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63号文批准项目建设书。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42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310107202401273),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5)DA31010720250013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真华南路辅道辟通及相关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石泉路街道,南起广至路、北至规划府村路(不包含真华南路主线地道)。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5254.43平方米( 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工程。
六、建设规模:真华南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60米。辅道实施长度约736.62米,实施宽度12.2-15.8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真华南路辅道辟通及相关工程设计方案。西辅道长约375.28米,宽12.2-15.8米,横断面布置:1.2-4.8 米绿化带+8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东辅道(现状)长约361.34米,宽12.85-14.98米,横断面布置:7.8-8.1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1.35-3.48米绿化带。
2、原则同意真华南路辅道辟通及相关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周边开发地块、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请进一步征询生态环境、建委、交通、交警、绿化、水务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5、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