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对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马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梯矛盾和整体成片加梯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对加梯企业监督,对部分工程项目,实施加梯企业终身负责制”的建议

目前,我区根据市级政策性文件的指导意见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管理方面已形成相对成熟的管理体系。根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建设程序正式启动前应通过公开渠道完成开工信息报送并接受各区建设管理部门监管,通过加装电梯竣工综合验收后土建部分方可正式投入使用。电梯设备安装完成后需经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登记备案,相关手续完成后方可乘坐。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如何细化日常管理、提升行业总体水平展开探讨,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现行法规对加梯项目从严监督执法。

二、关于“推进整体成片加梯,减少推进社区零星加梯项目”的建议

我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鼓励实施整体成片加梯,对居民意愿统一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成片加梯项目予以政策审批、资金补贴等方面的支持;对于其他零星加梯项目,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及居委会也将根据现行规范对加装电梯的选址、加装条件、施工方案等严格把关,协力做好零星点位加装电梯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