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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550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发改委

科技科协界别组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新一轮中以(上海)创新园专项政策”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区科委高度重视中以(上海)创新园的发展,自园区开园以来,已连续出台两轮专项政策,有力推动了园区“一年打基础、三年出形象、五年出效益”战略目标的实现。中以(上海)创新园专项政策第二轮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在科技部评估中心的指导和各委办局的支持下,区科委积极与园区研究,推动新一轮政策修订。通过调整,将新一轮核心政策进一步精简,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是落实战略目标,延长政策时效性。为更好地实现中以(上海)创新园的长期发展目标,新一轮政策的时效性拟相应延长,以提供更稳定的政策环境,助力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删除前期失灵政策。对前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删除那些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困难或效果不佳的政策,避免资源浪费。

三是保留前期实施较好政策。保留经过实践检验、对园区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政策,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中以联合研发计划、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等。

四是删除“3+5+X”中同类政策。对照现有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对于其中已有的相关条款,不在新一轮中以专项政策中重复设置,以进一步优化政策结构,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拓展政策适用范围,提升国际化水平。为吸引更多国际创新资源,新版政策将适用范围从单纯的中以合作拓展到更广泛的国际化合作。例如,中外联合研发计划的合作国别从以色列拓展至全球科创资源密集国家,以此提升园区的国际化竞争力。

下一步,区科委将紧密配合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新一轮中以(上海)创新园专项政策的出台工作,确保政策能够及时落地,为园区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313

 

 

 

联系人姓名:唐若培               联系电话:52564588-7189

联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2号楼        邮政编码:2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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